春雨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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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医院介绍

简介 :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原地区妇幼保健所)是浙江省妇产科医院、妇女保健院的协作医院,是一所集妇幼保健、医疗、预防、科研、培训、优生优育与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于一体的二级妇幼保健机构。是丽水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全市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医院概况: 拥有职工150人,其中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48人,卫生技术人员占87%,院内拥有大批丰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核定床位60张。其中妇产科床位50张,新生儿监护中心病床10张,是全市实行免陪服务的唯一的监护中心。全院分行政后勤、保健、临床等部门,保健部设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信息科等保健业务科室;临床部设妇产科、儿科、检验科、特检科、药剂科等门诊医技科室和妇产科病区、新生儿监护中心。各项医疗保健设备齐全。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服务内容: 生殖保健、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体检、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乳腺疾病诊治、妇女病普查普治、妇女常见病防治、儿童保健、口腔保健、眼保健、听力保健、儿童心理咨询、儿童营养咨询、儿童智力测定、儿童常见病防治,放环、取环、无痛流产、药物流产、优生优育、不孕不育、皮肤病防治、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住院分娩、妇产科各类手术及全程健康教育。近年来,在原保健和临床工作基础上,开设新生儿监护病区,实行全程免陪服务。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特色和特需服务: 陪伴分娩、新生儿泳疗、新生儿抚触、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妇科肿瘤早期诊断、无痛人流、产前筛查、孕产妇保健规范化服务、儿童保健规范化服务、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铅防治等。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医院精神: 情系母婴、诚信为本、恪守医德、博学精艺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医院院训: 博爱、敬业、诚信、卓越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服务方针: 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服务宗旨: “以妇女、儿童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荣誉榜: 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的《爱婴医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浙江省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授予“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浙江省妇幼保健规范工作(门诊)单位、“浙江省质量服务品牌创优满意单位”、丽水市委、市政府授予“丽水市文明单位”,丽水市卫生局授予“信用医院”、“丽水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市直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莲都区文明单位”、丽水市号手办授予“青年文明号”、丽水市直 “规范化党支部”、市直“基层先进工会”、市直“先进团支部”等荣誉。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近三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以“三大中心”为龙头,带动医疗保健快速发展。 成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新生儿监护中心、产前筛查中心,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驾护航。 2000 年成立丽水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全市共筛查出 112 例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表现先天性智力低下、矮小、特殊面容等); 2003 年成立新生儿监护中心,在全市率先实行免陪服务(由医护人员护理照料,不需家属陪伴),救治 1000 余例新生儿; 2005 年 1 月成立丽水市产前筛查中心,现已确诊先天愚型 2 例、 18- 三体综合征 1 例、神经管畸形 1 例,通过 B 超检查发现各类先天畸形儿 62 例。 这种比较经济、安全的方法进行产前筛查可以防止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心灵创伤, 为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做出积极的贡献。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不断更新。近年来,购置 GE730 三维彩超、 702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五分类全自动细胞分析仪、全自动血凝仪、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仪、超声骨密度仪、荧光早期肿瘤诊断仪、耳声发射仪、视力筛查仪、麻醉机、纽邦呼吸机、监护仪等 80 余件万元以上的先进医疗设备。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服务项目不断拓展,专科特色不断增强。在原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在开展住院分娩、妇科常见手术基础上增加了妇科肿瘤早期诊治、陪伴分娩、宫颈疾病专科诊治、孕前体检、孕妇儿童骨密度测试、营养心理咨询、优生遗传咨询、无痛人流、儿童铅防治、 非脱垂子宫阴式切除、保留子宫血管全子宫切除式 等具有妇女儿童保健特色的服务,不断满足就医需求。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和出院人次不断增加。年门诊人次从 2002 年底的 8.53 万增加到 2005 年底的 14.19 万人次,增长 66.35% ;出院人数从 1741 人增加到 2679 人,增长率 53.88% ,保进业务收入的明显提高。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收费低廉:在市卫生局组织的全市医疗机构收费信息情况调查中,我院人均门诊费用、住院平均费用、单病种收费等均为市直医疗单位最低。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孕产妇死亡率从 2001 年 45.43/10 万下降到 2005 年 21.09/10 万,婴儿死亡率从 2001 年 17.31 ‰下降到 2005 年的 9 . 57 ‰ ,其它各项保健管理指标达到丽水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

地址 : 灯塔街240号

行车路线 : 暂无信息

电话 : 0578-215439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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