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医生

登录 注册

乙肝患者妊娠相关情况处理

阅读350 2019-02-02
崔洋洋
崔洋洋
感染科 主治医师 莱西市市立医院

有生育要求的慢性乙肝患者若有治疗适应症应尽量的在孕前应用干扰素或者核苷类似物进行治疗,以期在孕前六个月完成治疗,在治疗期间应采取可靠避孕措施。
对于妊娠期间慢性乙肝患者,谷丙转氨酶轻度升高,可密切观察,肝脏病变较重者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并权衡利弊后可使用替诺夫韦酯或者是替比夫定抗病毒治疗治疗。
对于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的患者,如用干扰素治疗,建议终止妊娠。如应用口服核苷类似物药物,若应用的是妊娠b级药物,如替诺福韦酯或者替比夫定或者是拉米夫定,在充分沟通权衡利弊的情况下,可继续治疗,若应用的是恩替卡韦和阿德福韦酯在充分沟通权衡利弊的情况下,需换用替诺福韦酯或者是替比夫定继续治疗可以继续妊娠。
免疫耐受期妊娠患者血清,乙肝病毒量高载量是母婴传播的高危因素之一,新生儿标准乙肝免疫预防及母亲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可显著降低乙肝母婴传播的发生率,妊娠中后期如检测病毒载量大于2×10的六次方,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知情同意基础上可于妊娠第24到28周开始,给予替诺福韦酯,替比夫定或者拉米夫定,建议于产后1到3个月停药,停药后可以母乳喂养。
男性抗病毒治疗患者的生育问题,应用干扰素治疗的男性患者,应在停药后六个月方可考虑生育,应用核苷类似物抗病毒治疗的男性患者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核苷类似物治疗对精子的不良影响,可在于患者充分沟通的前提下,考虑生育。
1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