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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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多久可做伤残鉴定?

阅读5360 2018-01-22
崔晓明
崔晓明 原创
关节科 主任医师 吉林市人民医院

  人体身体骨骼所涉及的范围是极大的,不同部位的骨骼作用不同的,因此在后期一旦出现骨折问题时,对应的骨折因为位置和骨折的程度不同都是会导致个人致残性的几率和情况有所波动,所以在处于骨折情况一旦形成之后,如果需要鉴定的话,也是需要掌握好一定的时间才能有效进行检查及准备好材料的。

  伤残鉴定是指在身体某些肌肉,骨骼等组织损害后,导致个人的身体上某些劳作或是活动能力受到障碍影相。而伤残鉴定是有不同的等级之分。可以根据个人创伤后的恢复情况而做出相应的判断。骨折的情况可能是会造成后期劳作或活动能力全面丧失或有障碍,因此在面对骨折问题上想要做伤残鉴定的话,自然是需要在有效治疗并取得稳定效果之后,再根据个人的身体状态进行想对应的查体和辅助检查后全面评估而判断伤残的等级。所以因为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一般是经历了骨折治疗后,一旦效果有所稳定时至骨折后两年内,选择合适时间做相应的检查资料,就可以做伤残鉴定了,换句话说就是拿着权威性检查结果和治疗过程中资料,到指定的中心进行申报后,就可以了!

  由上诉可知,骨折后想要做伤残鉴定的时限,主要是在骨折治疗并取得稳定效果这个时间的开端,并在骨折后两年内这个时限范围进行对应的检查并申报,也就能够使个人的伤害鉴定得到有效的确定,只是每个人在治疗并取得稳定效果这个开端时间有所不同,因此在时间的波动上也自然是因人而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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