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可能我也会杀死那个辱母者
3月28日
道理我都懂,法律意识我都有,但是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在当时那个环境,如果我们是当事人,我们该怎么办,会不会做出任何甚至比于欢更加过激的行为。
2016年4月14日下午,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儿子于欢,因受不了催债人员当众脱下裤子用下体侮辱母亲,愤怒之中拿起水果刀将催债人杜志浩等4人刺伤,催债人杜志浩去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作为一个自暴自弃怠于更新的过气自媒体人,我本无意去蹭什么热点。但是阿童木的老家就是舆论风暴的焦点山东聊城,事发现场,离我所在的县城不足四十公里。
所以当看到身边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拿这个新闻做谈资,用或情绪化或所谓理智的言论去评判时,我实在无法佯装这个事情自己置若罔闻的样子。
我从新闻爆发之时,一直在不停的刷新相关新闻报道,在这里,我也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个,我知道借高利贷不对。
说句悲观的话,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企业,如果不幸走上了借高利贷的地步,那么倾家荡产的可能性十有八九。
在我老家,高利贷大多是驴打滚,就是所谓的利滚利,借款本金加利息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滚越大,直到借贷人的身家被最后一片飘落的雪花彻底击垮。我认识很多贷款高利贷的人,最后连利息都偿还不上,不得不携家带口,四处逃亡。
说逃亡而不是说躲债,其实另有深意。因为敢于放款高利贷的人,大多都是当地黑道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你永远无法猜到他们会用多么可怕地手段去催债报复。
曾经有我们当地有一个农民家庭,为了扩建猪场借款高利贷,后来猪肉行情不好无法如期还上,结果当天借款人出去购买猪苗的夜里,猪场被一把无名之火烧得片瓦不剩。
第二个,我知道当事人于欢被判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因为卖的总比卖的精。正如二逼瓦西里所说,催债人职业化地使用违法边缘手段给债务人施加肉体和名誉压力。比如用下体侮辱,而不是拿刀去胁迫。
如果是催债人拿刀攻击然后于欢出于生命受到威胁而去被动反抗,失手杀了对方,判处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是催债人拿下体去侮辱于欢的母亲苏银霞而没有造成生命威胁,于欢拿水果刀去主动刺杀,判处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则很小。
催债人熟知这里面的条条道道。我之前听说过有的催债人,去用暴力殴打借贷人,从来都不用什么砍刀,而是用缠好毛巾的棒球棍,因为后者更疼更痛苦又不容易导致借款人有过于明显的表面伤残。
所以,当催债人职业化地用最具侮辱性但是在法律上构不成伤害行为的方式去侮辱于欢,于欢的行为在法律上所处的位置并不利。
第三个,我知道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
我知道在当时那个环境,于欢做出此种行为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即使不是无期徒刑,恐怕下半生也有大半光景在牢狱铁窗中度过。但是如果换位思考,当事人是我,我恐怕也无法克制自己会做出任何甚至比于欢更加过激的行为。
在我十七八岁的时候,有次父母不在家,一个邻居,曾经是我爷爷的徒弟。具体情形我已经不得而知了,好像是年轻时给我爷爷做徒弟时关系不是很融洽。后来被我爷爷看好的几个徒弟混得都不咋地,只有当时看起来最不成器的他混得风生水起。
那天不知道他受到什么刺激,喝醉酒后来我家酒疯,对我爷爷大肆言语攻击,变相讥笑嘲讽。我爷爷年事已高,受不了这种侮辱,然后和他厮打起来。
当时在屋内的我听到这些辱骂,血一下子冲到脑子里,拿起菜刀就从厨房冲了出来,幸好被闻讯赶来的其他邻居拉住了…
因为在我当时乃至现在的我意识里,都一直坚定地认为,侮辱我可以,我受委屈无所谓,但是请不要侮辱我的家人,我的父母,我的长辈。如果我连他们都无法保护,生而为人还有什么意义。
在当时于欢所处的那种情形,如果他没有这么过激,眼睁睁看着自己亲生母亲被一个催债人拿下体侮辱,自己和母亲,今后还有什么颜面在当地生存。
或许,我的观点都是错的。
但是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这条新闻,心里全是绝望和沮丧。
作者:阿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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